(一)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 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时必须按规定的使用浓度、使用方法和使用时间,不应使用未经国家批准登记和生产的植物生长调节剂。 用作控梢促花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推荐浓度为乙烯利200~300毫克/升。15%多效唑每平方米树冠土施6~8克,叶面喷施800~1000毫克/升。 用作保花保果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推荐浓度;赤霉素50~100毫克/升,萘乙酸40~50毫克/升。 植物生长调节剂进行叶面喷施时应加入中性洗衣粉、表面活性剂等提高药效。 在收获前1个月应停止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 (二)修剪和疏花疏果: 对开花率达末级梢数80%以上的树,保留70%末级梢着生花序,其余花序从基部摘除,对较大的花序剪除基部1/3~1/2的侧花枝。 谢花后至果实发育期,剪除不挂果的花枝以及妨碍果实生长的枝叶;剪除幼果期抽出的春、夏梢。 谢花后15~30天内,每条花序保留2~4个果,把畸形果、病虫果、过密果疏除,减少套袋后空袋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