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李旭辉9日向泊头东方果品公司颁发了我国鲜梨出口以色列的第一份检疫合格证书。当天上午,一辆满载鲜梨的集装箱车缓缓驶出泊头东方果品有限公司的大门。一个月后,以色列人将能品尝到来自河北的美味。这是我国首批发往以色列市场的鲜梨,也标志着历经10年的不懈努力,中国鲜梨终于打入了以色列市场。
时光回溯到十年前,2005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向以色列提出出口梨的申请,此后,质检总局与以色列农业部进行了多次技术会谈和磋商。
作为国内鲜梨的第一大产区,河北在加快内销的同时,一直在努力打开国外市场。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以方要求牵头整理提供了中国鲜梨输以技术资料,积极协助以方专家开展中国产鲜梨输以风险评估,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
2013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邀请以色列农业部植物检疫专家来华考察鲜梨果园和包装厂的生产、管理情况以及出口鲜梨的检验检疫管理体系。河北是以方专家考察的第一站。经过考察,以方专家对河北出口鲜梨的各项管理工作提出赞扬。
今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和以色列农业部达成了共识,签署《关于以色列进口中国产鸭梨和砂梨条件要求的双边检疫安排》,开启了中以农产品贸易的新篇章。
接到正式允许中国鲜梨出口以色列的通知后,河北检验检疫部门为出口企业进行技术培训,指导企业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各项检验检疫要求,确保河北鲜梨出口安全。
河北鲜梨能够率先出口以色列,离不开当地规范的鲜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近年来,河北立足农林经济发展实际和农产品资源禀赋,逐步建立健全了出口鲜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针对性提出创建出口鲜梨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出口鲜梨标准示范园、推进有害生物非疫区建设等九项支持措施,促进了河北鲜梨出口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了河北鲜梨在国际市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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