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概述
1、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指以依法享有家庭承包经营权、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农民为主体,自愿联合、民主控制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包括基层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联合组织。
需要说明的是,长期以来,对这种组织形式名称的表述不尽统一,《农业法》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十六大三中全会决定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04年和2005年的中央1号文件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部的一系列文件中也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无论在名称上如何表述,其内涵是一致的。在实践中,我市统一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一表述。
2.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分为哪几类?
(1)按照组织结构划分为: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专业联合社、专业联合会两类。
(2)按照经营产业划分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服务等不同产业的专业合作组织。
(3)按照服务内容划分为:产加销综合服务、加工服务为主、仓储服务为主、运销服务为主、技术信息服务等不同服务内容的专业合作组织。
(4)按照登记注册部门划分为:已登记注册(工商、民政部门)和未登记注册的。
(5)按照设立人身份划分为:农民、企业、农技服务组织及农技人员、基层供销社、基层科学技术协会、其他。
(6)按照组织特征划分为:企业带动型、农户联合型、专业协会型、专业协会型、产品购销型五个类型。
3、什么是基层专业合作组织?
指以依法享有家庭承包经营权、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农民为主体,自愿联合、民主控制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包括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
4、什么是专业联合组织?
指由3个以上基层专业合作组织自愿联合成立的专业联合组织。包括专业联合社和专业联合会。
5、什么是专业合作社?
指组织名称为合作社的基层专业合作组织。它是在农户家庭经营的基础上,由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的农户按照合作制原则自愿组成的生产、加工、销售自产农产品的经济组织。不包括以公司等名称登记注册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社区经济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社等。
专业合作社是一种管理比较规范与社员联系比较紧密的合作组织形式,专业合作社多数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企业法人,全国约占合作组织总数的10%,目前主要分布在农产品加工企业多的东部地区。
6、什么是专业协会?
专业协会是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在农户家庭经营基础上,实行资金、技术、生产、供销、加工等互助合作和服务的开放性、民间性的社团组织。这类组织不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成员间的利益联系比较松散,经费来源主要是会员会费、政府资助、部门或个人的捐助。
7、什么是农产品行业协会?
农产品行业协会是一种以行业代表、行业服务、行业维权为主要职能的非营利性的合作组织形式,主要由相关企业、服务机构、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组成。
8、专业协会和行业协会有哪些区别?
(1)成员组成不同。专业协会的成员以农民为主体;行业协会的成员以企业、科研与技术推广单位、专业合作组织等团体会员为主体。
(2)职能不同。专业协会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从事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行业协会是社团组织,主要为成员提供咨询服务,具有行业协调职能,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
(3)区域范围不同。专业协会多在县、乡、村范围内组建;行业协会多在地市以上范围内组建。
9、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什么联系?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着广泛的联系,发展为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良性依存关系。
10、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什么区别?
集体经济指的是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经济,它是从所有制方面来划分的经济形式;而合作经济是从组织经营的角度来说的,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是按不同的划分标准得出的两种经济形式。
农民合作组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区别:
(1)生产资料的占用和使用形式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资料是集体占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资料是在所有权不变基础上的共同使用。
(2)职能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解决社区范围内经营者需要解决的共同问题,如水利、道路、公共卫生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经营性组织,主要承担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承担不了也不应该承担的职能,比如,家庭经营需要共同解决的购买、销售、加工环节的事情,以及资金、技术、信息等问题。
(3)经营方式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土地家庭承包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经营方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在约定的项目、范围、程度内实行统一经营,结成的利益共同体。
(4)分配方式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固定分配、按劳分配为主,目前主要以向成员提供福利为分配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则安照股份、投资额或成员惠顾量分配为主。
(5)形成的基础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在外力的作用下形成的,自愿不是它的特点;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自愿形成的,不受外在因素的制约与干预。
(6)覆盖的范围不同。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社区性的,与村民委员会所管辖范围是一致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以跨县跨乡跨村,不受行政区域限制。
11、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合伙制、股份制有限责任企业的什么联系?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都是经济组织,都要开展经营活动,讲求经济效益,对外追求利润最大化。
12、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合伙制、股份制有限责任企业有什么区别?
合伙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者合伙而共同组建的企业。它是在业主制企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业主的个人财产的基础上经营,共同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股份制有限责任企业是一种入股集资、联合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