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伊春区资源林政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泓江市场及跳蚤市场检查时,查出两名贩卖野生林蛙者,查扣非法贩卖野生林蛙300多只。
当日上午,伊春区资源林政局执法人员检查到跳蚤市场时,发现一名卖鱼女子用红色塑料桶装着50多只野生林蛙正在贩卖。在卖鱼女子无法提供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情况下,执法人员对贩卖的野生林蛙进行收缴。
当执法人员检查到泓江市场内时,发现一处卖鱼货架上放着一个网兜及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200多只野生林蛙。执法人员要求鱼贩出示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鱼贩说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正在办理中,执法人员依法收缴林蛙。当日下午,执法人员将查扣的300多只林蛙放生到汤旺河。每年11月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期间,该局将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农贸市场、餐馆饭店等场所进行不定期检查,以确保及时发现、纠正贩卖野生动物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