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的选配就是选择适合的公犬和母犬配种,也就是如何为公、母犬选择合适的配偶对象,其原则如下: (1)选择具有公共优点的公、母犬进行交配,使它们的优点在后代的身上得到保持、巩固和发展。 (2)公、母犬双方有共同缺点的不能交配,如果交配,会使双方缺点更加巩固。 (3)在优良种犬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具有某一优点的犬与另一头具有相对缺点的犬交配,用优点去克服缺点。但应注意,不能用凸背去改造凹背,不能用“X”肢势纠正“O”肢势。 (4)在选配年龄上,最理想的是壮龄配壮龄,或者老龄(母犬)配壮龄(公犬),尽量避免老龄配老龄。超过5岁而以前从未配过种的犬(处女犬)不宜参加配种。 (5)选配时应注意公、母犬体形大小要合适,以免引起伤害。除了特殊需要外,严禁近亲繁殖(指三代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