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民来说,宅基地就是他们最大的财富了,从小在这一片地上的房子里长大,是很有感情的。现在国家越来越重视宅基地的相关政策,坚持“一户一宅”的规定,但有些农民却有多余出来的宅基地,国家通常会怎么处理呢?下面小编就来详细告诉大家吧。
农村宅基地多余出来的会怎么处理?
其实农村宅基地多余出来的情况不同,处理的方法也有所不同,一户多宅是区别对待的,一户多宅如果有合法原因,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只能确权一处。小编就以合法原因与非合法原因的情况来给大家讲讲。
合法原因宅基地多余的处理方法: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违法用地当然是不能确权登记发证的。违建的房屋,虽然不一定会给与拆除,但却无法获得相应保障,比如拆迁赔款等。
2、一户多宅的合法原因:主要是因房产继承和赠与形成的多处住宅(包括宅基地),这种情况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倒塌,就可以一直居住和使用。既然是合法的,依法应当确权。
非合法原因宅基地多余的处理方法:
3、《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考虑到实践中户籍管理与宅基地管理不衔接,对于那些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可以结合实际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4、也就是说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家庭符合分户条件但是没分户的,只要村集体同意并且公告无异议,补办手续后也是可以确权的。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一户多宅的情况,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在农民自愿的情况下,能够将多余的宅基地有偿转让或退出获取收益。
好啦,今天小编要给大家分享的内容就先到这里了,农村宅基地如果是因合法原因多余出来的还是可以确权,如果是非合法原因违建房屋,虽说不会拆除,但没有一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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