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确保粮食安全的答复

时间:2024-02-10 编辑:梓奥
默认
特大
宋体
黑体
雅黑
楷体

一、关于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力度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是制约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突出短板。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一方面,着力强化规划引领。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重大工程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今年》以及正在编制的“十四五”农业农村领域相关专项规划,从规划层面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另一方面,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中央持续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围绕农村供水、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重点领域,启动实施了一批重大工程项目,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截至今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分别达到80%、85%以上,农民安全饮水基本得到保障;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约7.2亿亩,同步推进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000万亩,粮食安全基础进一步巩固;新建改建“四好”农村路25.4万平方公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率分别达到100%、99.8%,基本打通农村交通运输“最后一公里”;累计改造农村户厕2500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60%,90%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支持中西部地区的141个县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改善村容村貌,农民生活品质有了较大提高。

但总体上看,当前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仍比较低,农业生产基础支撑还不牢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然相对落后。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规划统筹和政策谋划,争取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各地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快农村供水、道路、物流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构建城乡一体、相融互促的基础设施体系,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同时,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程建设,鼓励带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缓解疫情对农民工就业造成的影响,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确保粮食安全的答复

二、关于加强新农村建设规划设计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要求,“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分类推进乡村振兴”。今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逐村研究村庄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发展趋势,合理划分村庄类型;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实施,统筹规划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选择、用地布局、建设安排等。按照有关部署要求,当前各地正在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如河南省开展“乡村规划千村试点”,引导1517名规划设计师到全省1188个村庄开展规划编制;宁夏回族自治区将19个村庄列入“多规合一”试点村庄,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探索创新;广东省出台《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引(试行),为各地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指导。

下一步,我部将深入总结各地村庄规划编制的做法和经验,加强指导培训,明确不同类型村庄建设标准,引导各地通盘考虑村庄土地利用、产业发展、住宅布局、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情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打造富有中国特色、地方特点、民族风情的美丽乡村田园风光。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确保粮食安全的答复

三、关于推进农业机械化

农业机械化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生产力的重要基础。近年来,为支持引导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提升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在财政支持方面,持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今年安排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70亿元,补贴范围覆盖15大类42小类137个品目机具种类,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购置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开展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等社会化服务。在税收优惠方面,根据现行政策,纳税人批发、零售农机免征增值税;在农林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开展耕作业务,免征增值税;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项目所得,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金融支持方面,财政部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提高贷款额度(个人最高2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扩大政策支持范围,放宽企业支持条件,延后执行利息分担机制,符合条件的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均可按程序申报支持。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农业机械化加快向智能化、数字化发展,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效率。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确保粮食安全的答复

四、关于耕地保护和土壤改良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粮食生产根本在耕地,必须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支持政策,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一是建设高标准农田。根据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规划,持续安排中央投资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今年安排中央投资共867亿元左右,支持8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各地在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基础上,采取投资补助、贴息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提高项目建设水平。二是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自2016年起,全面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适度规模经营。今年,中央财政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05亿元,引导支持和鼓励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害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提升耕地地力。稳定实施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推动耕地休养生息。三是提升耕地质量。持续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保护性耕作、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大力推广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地力培肥改良等综合配套技术模式,加快提升耕地质量。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觉提升耕地质量,不断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关于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确保粮食安全的精彩图文、热门评论,您可能对农技之家以下推荐的内容感兴趣,欢迎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