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爱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农田整合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耕地平整、完善农田基础设施
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夯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我们积极指导和督促各地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等技术标准,综合配套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灌溉排水、输配电以及农田防护等工程措施,完善田间基础设施配套,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鼓励地方结合种植情况和农业生产资源条件禀赋,因地制宜开展工程建设,科学确定建设布局、标准和内容,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当地农业生产需求相适应。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深入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对耕地“破碎化”问题突出地区的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因地制宜开展土地平整、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建设,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农机作业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关于整合涉农资金
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资金源头整合力度。今年,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明确提出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分类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对于行业内涉农资金,中央财政加强源头整合,优化涉农专项资金设置。在此基础上,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根据大专项应当保障的政策内容设立任务清单,任务清单分为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允许地方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切实扩展地方自主统筹空间。对于行业间涉农资金,主要是在预算执行环节加大统筹使用力度,加强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促进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按照今年机构改革部署要求,今年中央财政整合设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当年,财政部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其中包含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统筹整合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要求以省为单位,整合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资金,集中力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五统一”管理要求,我部积极指导地方结合实际,统筹不同渠道的农田建设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加强跟踪调研,及时总结分析,进一步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010-59191278
农业农村部
今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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