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东北亿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改善农田基础设施,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我部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方式统筹部署推动农田建设工作,每年向各省(区、市)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清单,并联合有关部门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在分解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测算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时,综合考虑各地建设任务、粮食产量、脱贫攻坚、工作绩效等多种因素,结合各地申报的建设需求,对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等东北三省在内的粮食主产省进行了重点支持。
今年,已全部下达东北三省农田建设中央资金158.87亿元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1469万亩,占全国总任务的18.4%以上,体现了对粮食主产区和农业大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支持。当前,受各级财力限制,全国大部分地区高标准农田亩均财政投入与实际投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积极指导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建设任务和资金,科学确定建设内容,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建设投入。如江西、四川等省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标准提升至3000元。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代表建议,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履行好农田建设管理职责。一是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综合考虑可用财力以及全国农田建设任务量等因素,合理保障农田建设中央财政资金投入。二是鼓励地方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创新投融资模式、发行政府债券、充分利用新增耕地调剂收益等方式,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提高投入标准,增加建设投入。三是在修编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时,充分考虑东北三省自然资源禀赋和发展潜力,统筹安排“十四五”时期建设任务,加大对东北三省新建和改造提升目标任务支持力度。鼓励地方在确保完成新增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已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提质改造,进一步提高东北三省高标准农田数量和质量,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010-59191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