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薄膜对于农业生产有着重大作用,为广大农友提供了帮助,但是那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却对土地有严重危害,残留农膜自然条件下很难降解,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还会破坏土壤结构。
因此,农业农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制定的《农用薄膜管理办法》于今年9月正式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连续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提出要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两薄”塑料制品等行为。
01、坚决杜绝“两薄”塑料制品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坚决杜绝“两薄”塑料制品(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流通行动。
02、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严格执行限塑令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指导督促系统所属商场、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各类经营服务网点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限塑令”,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全面禁止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要严格落实《意见》和《通知》要求,到今年底禁止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严格执行分地区、分阶段实施禁止、限制使用塑料制品等有关规定。
03、禁止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系统农资流通企业严禁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严防此类农用地膜通过供销合作社网络流入市场;农业服务公司、为农服务中心等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严禁使用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04、10月底前将进行专项检查
要抓紧部署系统所属商场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资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等经营服务主体,于10月底前开展一次“两薄”产品污染治理的专项自查,查找工作漏洞,抓好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作不留盲区、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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