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重点从六方面支持农业农村工作

时间:2024-01-18 编辑: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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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一、财政运行经受疫情等因素冲击,逐步回稳向好

二、上半年实际减税降费超1.5万亿,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三、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快,有力拉动经济社会发展

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措施及时出台和实施,政策效应显著

五、三大攻坚战支持力度加大,相关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六、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展新动能持续增强

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八、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基层财政压力得到有效缓解

九、支持做好农业农村工作,促进农业丰收农民增收

十、财政改革与管理稳步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加快建立

十一、财政政策展望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突出的短板在“三农”。各级财政部门着力构建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集中资源、强化保障、精准施策,推动“三农”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财政部 重点从六方面支持农业农村工作

(一)粮食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一是优化农产品稳产保供政策设计。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制定出台了减免担保费用、加大农产品冷藏保鲜支持力度、强化对疫情重点地区转移支付倾斜支持、加大地方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等临时救助措施,支持各地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同时,会同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进一步完善生猪养殖临时贷款贴息补助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将贴息补助范围由5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拓展到500头以上。今年以来截至6月底,各级财政共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相关政策支持资金84.53亿元。

二是落实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204.85亿元,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下达农机购置补贴170亿元,继续推进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扩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范围。

三是支持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94.8亿元,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不断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下达76.19亿元,启动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支持耕地轮作休耕。继续大力支持各类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发展,完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扩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规模,着力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四是统筹做好粮食库存消化工作。支持有关部门有力有序投放粮食库存,有效保障了国内粮食供应及粮食市场平稳运行。

五是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调动地方“重农抓粮”积极性。

六是支持农业防灾减灾。下达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19.5亿元,支持各地做好草地贪夜蛾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防汛抗旱相关工作。

财政部 重点从六方面支持农业农村工作

(二)乡村产业发展持续推进。

一是支持启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下达50亿元,支持各地按照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的思路,选择省域内基础好、规模大、有特色、比较优势显著的主导产业,创建50个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二是持续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支持新创建3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并将8个省级产业园纳入国家创建体系。支持新创建259个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以乡镇为平台载体,聚焦主导产业,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三是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先一公里”问题。

(三)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取得明显进步。

支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促进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和水域生态环境修复。支持有关省(市、区)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下达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155.61亿元,推动传统草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发展,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恢复。支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等。支出74亿元,以奖补方式支持和引导各地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

安排水利发展资金564.23亿元,支持各地开展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一是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支持各地加快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水利防灾减灾能力。

二是支持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对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原中央苏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进行补助,受益工程约8.5万处,覆盖农村人口约1.8亿人。

财政部 重点从六方面支持农业农村工作

三是推进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现代化建设。支持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主要解决重点中型灌区的“卡脖子”工程和险工险段。

四是支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对国务院通报予以激励的10个市和10个县进行奖励,发挥中央资金的引导作用和奖励先进的政策导向作用。

五是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此外,安排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428.09亿元,支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实施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

(五)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水平持续提高。

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将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合计保障标准由每村每年不低于9万元,提高至不低于11万元。

(六)农村综合改革持续推进。

下达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283.2亿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综合改革相关试点试验,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