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168号建议的答复
朱是西等4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资金投入,主动搭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整合平台
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资金源头整合力度。今年,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明确提出,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分类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对于行业内涉农资金,中央财政加强源头整合,优化涉农专项资金设置。在此基础上,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根据大专项应当保障的政策内容设立任务清单,任务清单分为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允许地方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切实增加地方自主统筹空间。对于行业间涉农资金,主要是在预算执行环节加大统筹使用力度,加强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促进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今年中央财政整合设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当年,我部配合财政部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其中包含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统筹整合要求。
今年机构改革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两个渠道资金支持。今年两个渠道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较今年的规模增加约8亿元,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同时,鼓励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有关要求,统筹不同渠道农田建设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各地合理安排建设任务,科学确定建设内容和投资标准,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因地制宜开展农田建设。如江西、四川等省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标准提升至3000元。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代表建议,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履行好农田建设管理职责。一是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综合考虑可用财力以及全国农田建设任务量等因素,合理保障农田建设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开展不同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研究。二是鼓励地方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发行政府债券、充分利用新增耕地调剂收益等方式,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三是鼓励各地在确保完成新增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已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提质更新和损毁工程修复工作,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关于因地制宜科学开发和加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
近年来,我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坚持数量、质量、生态相统一,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取得了积极成效。我部积极指导和督促各地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等技术标准,结合当地种植需求,综合配套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灌溉排水、输配电以及农田防护等工程措施,同步推广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服务,推动各地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完善田间基础设施配套,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同时,以干旱缺水等地区为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鼓励各地将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田园生态改善等有机融合,开展绿色农田建设示范;采取专项工程措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为相同类型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试验示范;在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地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示范。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夯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一是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结合自然资源禀赋和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规划,根据各地农业生产特征,指导各地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标准和内容,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同时,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地方加快推进农田建设专项工程、绿色农田建设和整县推进等试点,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围绕农田建设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科学研究,组织科技攻关。大力引进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技术,加强工程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进一步夯实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010-59191278
农业农村部
今年9月12日
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的精彩图文、热门评论,您可能对农技之家以下推荐的内容感兴趣,欢迎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