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把村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内容
农业农村部坚持把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农民合作社的领导作为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的基本原则,今年,经国务院同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强调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加强示范引领,优化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等措施,促进农牧民合作社规范提升。
二、关于出台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农牧民合作社的专项扶持政策
一是加大资金扶持。今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牧民合作社等发展壮大。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县级以上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建设产地初加工设施;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农牧民合作社提供财务管理、技术指导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龙头企业,带动农牧民合作社发展,形成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业农村部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建设工程,支持县级以上农牧民合作社等申报建设节能通风库、气调库等设施。
二是开展试点示范。农业农村部遴选确定了内蒙古扎鲁特旗玛拉沁艾力养牛专业合作社等党支部领办扶贫类农民合作社的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推介,引导全国农牧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加强指导服务,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三、关于加强对村党组织领办农牧民合作社的保险投入力度
近年来,财政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一是不断加大对农业保险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将水稻、小麦、玉米、油料、糖料、生猪等纳入补贴范围,2016—今年,分别拨付保费补贴资金158.30亿元、179.04亿元、199.34亿元和265.59亿元,合计802.27亿元。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大灾保险试点。财政部于今年在河北、黑龙江、安徽、河南等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200个县市,以水稻、小麦、玉米为标的,在面向全体农户基本险基础上,推出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和地租、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的大灾保险产品,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由35.9%—40%提高到45%—47.5%。今年经国务院批准,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范围扩大至500个产粮大县。三是探索开展制种保险等新型农业保险产品。今年7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共同印发通知,将水稻、小麦、玉米等三大粮食作物制种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目录,对种业生产者按规定投保农业保险,中央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保险费补贴支持,其中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东部地区补贴35%。四是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今年,中央财政在内蒙古、山东等10个省份开展了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今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20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支持保险标的或保险产品由此前的不超过两种增加至三种。
对符合条件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在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补贴30%,对东部地区补贴2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贴65%。五是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2018—今年,财政部每年安排资金约5亿元,在内蒙古、辽宁等6个省份24个产粮大县,面向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六是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今年,财政部联合有关部门提请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等。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预计今年内正式开业运营,进一步增加农业再保险供给,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下一步,财政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对重要农产品的风险保障能力。
农业农村部
今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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