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工在城里打工,可以加入工会吗?
答:
可以。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自愿申请,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都可以成为工会会员。
2、农民工所在的公司没有工会,该怎么办?
答:
没有建立工会的单位,可申请加入单位所在地的基层工会联合会或乡镇(街道)工会。待所在单位建立工会后,将会员关系转入所在单位工会。
3、农民工加入工会后换了公司或换了城市工作,农民工的会员资格还有效吗?需要怎么做?
答:
有效。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关系流动,更换工作单位或工作地点后,以出示会员证的方式,将工会组织关系接转到新的用工单位工会。
4、农民工在陌生的城市,如何以最快的速度找到工会?
答:
可以拔打“12351”职工服务热线联系当地工会,或者通过网络查询、联系当地工会。
5、农民工遇到困难,公司工会无法解决,该怎么办?
答:
如所在公司工会无法解决您所反映的问题,可向公司工会的上一级工会反映,或拨打“12351”职工服务热线咨询。
6、农村留守儿童能够享受哪些关爱保护政策?
答: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16岁以下,父母均外出务工或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抚养能力的儿童。
党和政府十分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近年来积极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规定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要在村(社区)指导下为留守儿童委托一名监护人,由村(社区)儿童主任每季度上门随访,了解儿童的监护、生活、学习、心理状况等情况,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和陪护,关注儿童的成长与发展。民政部门在村、社区设立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实现农村儿童之家全覆盖,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保障。
7、除了法定救助,长沙市对外来务工人员还有什么帮扶政策?
答:
今年,长沙市实施城市特殊困难群体帮扶,突破传统救助制度仅限于户籍人口的局限,将在长有相对稳定的工作(或有正当谋生手段)和住所,原则上已办理居住证,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在长共同生活的配偶、18周岁以下的子女纳入帮扶范畴。
按照重点保障城市特殊困难群体吃、穿、住、医的原则,根据致困原因和困难程度,采取急难、医疗、住房、就业和基本生活帮扶的“五帮扶”专项措施。
在急难帮扶方面,一次性给予每户3-6个月低保标准帮扶金;在医疗帮扶方面,一次性给予每户3-6个月低保标准帮扶金,特别困难的最高可享受9个月低保标准帮扶金;在住房帮扶方面,按照公租房货币化保障方式给予帮扶,针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户籍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应保尽保;在就业帮扶方面,依托四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就业服务与失业帮扶;针对不符合上述四类帮扶标准,家庭没有大灾大难但因多种原因陷入困境的群体,则一次性给予每户不超过2个月低保标准的基本生活帮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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