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农牧局,满洲里市农牧水利局、二连浩特市农牧和水务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和《今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要求,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依据今年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今年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农牧便函〔2020〕488号),全区将继续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目标
以排查消除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为目标,集中时间对奶畜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三个重点环节进行监督巡查,整改、取缔不合格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严查、严防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核查、规范网上发证行为和信息录入,推进生鲜乳购销合同备案,提升监管效率和精准化水平。
二、专项整治时间
今年7月至11月。
三、专项整治重点
(一)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许可及监管情况
1.奶畜养殖场备案管理,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和运输车准运证发放、换证和吊销等情况。
2.收购站和运输车注销、关停并转情况。
3.奶畜养殖场、收购站、运输车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情况,生鲜乳质量检验、不合格乳处理、安全制度落实等情况。
4.生鲜乳收购秩序监管及查处情况。
(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信息化应用情况
1.今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部署和执行情况。
2.生鲜乳收购站监督管理系统运行情况,系统内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信息审核情况。
3.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在线出证情况,信息及时更新情况。
4.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可追溯情况。
(三)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监管情况
1.婴幼儿乳粉奶源奶站建档备案情况。
2.婴幼儿乳粉奶源监测及记录情况。
3.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奶站生鲜乳交售情况。
(四)奶畜散养户监管情况
1.奶畜散养户登记和巡查情况。
2.奶畜散养户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3.奶畜散养户生鲜乳违法添加及处置情况。
4.奶畜养殖散户生鲜乳交售和流向情况。
(五)生鲜乳购销合同备案等制度落实情况
1.生鲜乳购销合同备案制度执行情况。
2.合同在生鲜乳收购站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填报、审核情况,信息及时更新情况。
3.生鲜乳购销合同第三方见证等制度推进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各盟市自查。各盟市农牧主管部门对照整治重点任务逐项开展摸排自查,逐一分析情况,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提出措施,确保生鲜乳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各盟市自查报告11月10日及每月5日前将《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表》(见附件1)报送自治区农牧厅畜牧局。
(二)重点督查。自治区农牧厅将根据情况,釆取现场检查或视频交流会等形式,对部分盟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工作于10月20日前完成。检查组分组及人员组成情况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孟怀德
联系电话:0471-4951147
电子邮箱:menghuaide@163.com
附件: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今年8月13日
关于今年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精彩图文、热门评论,您可能对农技之家以下推荐的内容感兴趣,欢迎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