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任务完成

时间:2024-03-09 编辑:虚假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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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国家大力发展农村,为了有效改善农民们的生活,对于生活缺乏生存条件的贫困人口,实行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而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任务完成,下面具体来了解下。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任务完成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任务完成

8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表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任务和配套设施全部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搬迁群众实现入住。截止目前,全国已建成安置区约3.5万个,安置住房266万多套,下一步将着力深化扶持和加强督导,不断巩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解读

1、搬迁对象

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基础,扶贫部门精准识别的成果为依据,对满足迁出地区条件和搬迁家庭个体条件。

2、迁出条件

(1)生态环境脆弱,深山石山和水土流失严重,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

(2)属于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或处于其他限制或不宜开发的区域。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任务完成

(3)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十分薄弱,利用工程措施解决的难度大,改造的成本大于搬迁的成本的地区。

(4)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繁出现的地区,以及其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地区。

(5)住房条件相对较差,愿意拆除旧房参加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6)对符合进行集中供养条件的鳏寡孤独残等农村特别困难户,通过纳入迁入地供养机构或建设专门住房实行集中安置。

以上六个条件,符合其中一条就具备迁出条件!

3、搬迁流程

(1)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

(2)村干部、脱贫责任组及其它部门入贫困农户家庭调查了解和核实情况;

(3)按照选定搬迁区域—公布搬迁条件—普查筛选搬迁对象—群众申请—入户核实—村民小组评议—村委复议公示—乡(镇)复核公示—县(市、区)审批—省辖市复核—省抽查确认等11个步骤,进行搬迁对象识别登记。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任务完成

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精准扶贫政策,很大程度的解决了贫困人民的生活条件,对于农村的发展有很大的作用,是惠农的扶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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