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农村,独生子女的家庭也越来越多,很多农民朋友的传统意识里都认为,家里只有这一个孩子,老人去世后遗产没人和自己争,理所当然是自己的。但想法归想法,能不能获得法律的支持才是关键。针对这种情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让我们一起设想这样一种情形:小张是家里的独生女儿,小张的父母不小心出了车祸去世了,父母生前有一套房产,但房产登记在其父亲名下。小张的父母去世后也没留下什么遗嘱之类的,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小张也成年了,其爷爷奶奶仍因为年龄大了也相继去世,现在小张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时,却遇到了问题,因为过户需要小张提供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书,然而公证却需要小张父母的亲戚到,因为他们也有继承权。
为什么于这样呢?让我们一起分析一下上面这个案例:
因为小张没有遗嘱,所以房产的分配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将继承顺序划分成了两种,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是在小张的父亲名下,小张的父母去世后并没有留下遗嘱说是房产给谁,有权继承的是小张,爷爷奶奶,也就是房子分成三分,每人一份,然后爷爷奶奶去世,爷爷奶奶享有的房产份额加起来到房产的三分之二。爷爷奶奶的三分之二由爷爷奶奶得儿女继承,小张的姑姑叔叔等总共继承房产的三分之二。也就是说,这套房产已经不属于小张一个人了,而是属于小张和她的亲戚共同所有。
无论是生活在农村和城市朋友多多少少都有人曾遇到过类似的问题,那么如何避免一个简单的问题演变成一个复杂的问题呢?其实遗嘱是最直接的证明,因为上面的案例事情发生的太突然,没有来得及留下遗嘱,所以才给小张造成了困扰。现在的社会许许多多的财产分割问题的起因都是因为没有留下遗嘱。所以我们建议年迈的老人要么公证留下遗嘱,要么将房子赠与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