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农委获悉,到去年底,本市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的农业“4412”工程,用4年时间,累计建设高标准设施农业45万亩、 100个畜牧业养殖示范园区和55个优势水产品养殖园区。不仅丰富了市民“菜篮子”,保障了市场稳定供应,还直接带动40万农民致富增收,显著提升了全市 农业整体水平和比较效益。
在农村人均耕地只有1.5亩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全市设施农业发展目标,批准实施“4412”工程,即从2008年启动,用4年时间建 设40万亩高标准的设施农业,发展12个具有相当规模和辐射带动作用的设施园区。为调动农民参与设施农业建设的积极性,本市制定了鼓励和扶持政策。农口各 区县、各部门高度重视农业“4412”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鼓足干劲,真抓实干,确保四年间每年都高标准顺利完成10万亩设施农业的建设任务。记者在东 丽区永和村高标准设施农业示范园看到,温室大棚内瓜果满架,春意盎然。村民高凤强兴奋地告诉记者,“我这棚是前年新建的,种的黄瓜全是新品种,一亩能产 15000公斤,效益可高呢!”在设施农业迅猛发展的带动下,本市蔬菜产量大幅增长,品种日益丰富,为蔬菜市场货源稳定、供应充足提供了可靠保障,平衡了 供需矛盾,控制了市场波动,提高了应急供给能力,特别是成功抵御了近年来持续低温等极端天气的不利影响,为本市城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