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这些才栽下去1个多月的果苗长势多好。”近日,璧山区河边镇镇长唐应容把记者带到浸口村,指着几片山坡上长势很好的“清见”杂柑苗说,“在这片坡地上是第七次种水果了,这次终于成功了。”
为啥在同一块地上会种七次水果呢?这还得从头说起。
政府“一厢情愿”导致六次种果都不成功
浸口村的这几片山坡总面积有1000余亩,种粮产量不高,但适宜种水果。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由政府出钱出果苗,先后六次帮助农民在这几片坡地上种植过梨子、雪橙、李子等水果。可是都没有成功。
10年前搬到这里的村民吴蜀东说,他在这片坡地上有2亩多地,这些年来,政府已先后两次帮他在这地上种过李子、雪橙,但都没成“气候”。
“是因为这里的土壤和气候不适合种梨子、李子等水果吗?”记者问他。
“不是,主要是种啥品种,如何种,是政府的‘一厢情愿’,没有征求我们的意愿。”他说,记得每次种果,都是政府叫种啥就种啥,把苗子买来发给大家。由于是政府要我们种,所以,大家不是自愿,有的把苗子栽下就不管了,有的甚至根本就不栽,把苗子当柴烧了。
政府再次发动种果,农民仍不买账
在实行分功能区域发展中,浸口村被规划为万亩果木基地。去年下半年,河边镇镇政府再一次组织村民在这1000余亩土地上种水果。
“按照规划,这片坡地要种李子和柑橘两个品种。”唐应容说,“当我们把这一规划向村民公布后,却遭到坚决反对。”
村民说,周边地区已经种了那么多同样的品种,我们种出来后卖给谁?
这一次政府发动农民种果没有前六次那样顺利了,干部们磨破了嘴皮子,村民也不“买账”。
决策权交给农民种果成功
村民不“买账”,干部们也没办法了,咋办?
“我们只好把决策权交给村民。”唐应容说:“种啥品种,用咋方式种,都由你们自己决定吧。”
村民们有了自主决策权后,积极性也来了。全程参与了种果决策过程的吴蜀东说,去年,村里修建公墓,这几个山坡正好在公墓的出口处。于是,大家商量着利用公墓带来的商机,选择适宜的品种。
每年的清明节和春节期间,都会有很多人来扫墓,如果选择在这个时间段能成熟的果子来种,给前来扫墓的人提供踏青采果的机会,肯定有市场。于是,村民们推选出代表,先后几次到成都、中国柑橘研究所等地考察,最后一致同意种植在3月底4月初成熟采摘的“清见”,以及在春节期间成熟采摘的“爱嫒38号”两个优质杂柑品种。
品种选好了,但用啥方式来种植,又是一个问题,尤其是村里的青壮年劳力基本上都外出打工去了。“经过大家反复商量后,决定成立甜缘股份合作社,每家每户以土地入股,由合作社统一栽种、管理,收入按股分红。”吴蜀东说。
由村民共同商量决策的品种和种植方式获得大家的支持,干起来也顺利了。据介绍,春节一过,合作社就统一组织劳力,成片栽种下了500亩。秋季,将把余下的500余亩也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