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森林公安局成功破获“3.11”特大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后,经过近3个月的缜密侦查,又抓获一名向“漏网之鱼”凌某提供穿山甲等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朱某。6月15日,抵赖数日的朱某终于交代了部分犯罪事实。
捞起“漏网之鱼”
3月11日,办案民警将涉嫌收购、出售穿山甲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株洲人石某父子缉拿归案后,顺藤摸瓜,又陆续抓获了另外6名涉案人员。与此同时,民警还锁定了一名姓凌的中年男子,他是石某的下线,但根据有关案情及办案需要暂时没有惊动他。
现年43岁的凌某是雨湖区人,曾因犯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打击处理过。最近两个多月来,办案民警经过侦查摸排和蹲点布控,发现石某父子被抓后,凌某还继续从事非法交易,甚至还向别人炫耀自己“没有被警察发现的成功经验”,民警分析他的货源可能来自广西东兴。
6月4日上午9时许,凌某骑摩托车来到高速公路马家河收费站,从一台挂“桂P”牌照的大巴车上拿到了一个泡沫箱。为了不打草惊蛇,埋伏在附近的民警没有立即采取抓捕措施,只是严密监视他的行踪。从马家河经三大桥到护潭广场的过程中,狡猾的凌某为防止被人跟踪先后多次改变装束。
中午12时许,凌某与另一名男子袁某在护潭广场某酒店门口进行交易时,办案民警当机立断,冲上前去将两人控制住,当场缴获一只6公斤重的活穿山甲。
过了约两个小时,指使袁某到凌某手中购买穿山甲的嫌疑人刘某迫于法律压力,到市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
抓获“木材商人”
通过对凌某的审讯以及前期侦查掌握的情况,民警锁定现年51岁、在广西经商的娄底市人朱某,他是凌某的另一个上线。但朱某等犯罪团伙成员因多次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具有较强的反侦査意识。6月4日凌某等人落网后,远在广西东兴的朱某闻风而逃,先后窜至广西、广东省的多个城市。为此,办案民警展开跨省追逃行动,并迅速启动警务协作机制。
根据可靠线索,办案民警历时2天1夜,途经多个省、市,辗转2400多公里,于6月11日凌晨3时左右,在广东警方的积极协助下,将潜逃至东莞虎门的朱某成功抓获。但朱某落网后百般狡辩,自称是在中越边境从事原木生意的商人,从没贩卖穿山甲等野生动物。
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脱猎人的枪口。在办案民警强有力的证据和政策攻心下,15日上午,朱某终于承认了从事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
截至目前,市森林公安局已抓捕“穿山甲系列案”涉案人员12名,“3.11案”8人已进入移送起诉阶段,“6.4案”4人的审讯、取证,追查团伙其他成员等各项工作仍在加紧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