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资阳频道消息(曾兴 记者 李百灵)3月31日下午6点多,乐至县森林公安局接县公安局110指令称,有一小学生报案,在天池镇曙光路一理发店见到一笼子里装有一只鸟,疑是猫头鹰。该局案侦2组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在曙光路229号理发店内发现被关在笼子里的猫头鹰。
经查,该猫头鹰是姚某在乐至县孔雀乡老粮站边的村公路上捡到的,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重要的益鸟。因姚某不知捡到的是猫头鹰,又见其受了伤,遂将它带回县城寄放在理发店内,准备等猫头鹰伤养好了,将其放飞。
乐至县公安局民警随即找来药品给猫头鹰细心处理伤处,并买来鲜肉和干净的水源喂其食用。经过二天的精心救治和护理,这只猫头鹰逐渐痊愈,恢复了体力。4月2日,该局民警和县林业局野保办工作人员驱车来到佛星镇大石包村将猫头鹰放归了大自然。
(猫头鹰,又称长耳鸮,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是重要的益鸟,猫头鹰头宽大,转动灵活,头上具有猫耳状羽族,嘴爪尖锐勾曲,眼大向前,眼周形成面盘,翼宽圆,羽色单调,廓羽松软,飞行无声,适于夜间活动,以鼠类为主食,为农林益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