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混肥料: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合格率为87.7%

时间:2023-08-09 编辑:Din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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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化肥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现场会”上发布了2012年全国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复混肥料、磷肥两类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分别为87.7%和94.3%,55家不合格企业代表被集体约谈。


  了解到,此次检测中,质检总局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宁夏、新疆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361家复混肥料企业生产的1394批次产品和287家磷肥企业生产的299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的范围主要包括三方面:区域联动抽查、生产条件检查和无证生产清查。调查发现,复混肥产品抽检合格率为87.7%,磷肥产品抽检合格率为94.3%。在被公布的不合格化肥企业名单中,“养分含量不够、包装标识不明、生产工艺不精、成品管理不当”成为了上榜企业的通病,甚至有一些企业公然制假售假,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


  据了解,质检总局已将本次抽查情况通报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已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与55家抽查结果严重不合格的的企业负责人集体约谈,他对企业提出告诫:质检总局将对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开展整改复查工作,对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依法进行撤(吊)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