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和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村土地流转速度加快。农业经营规模和组织化程度也相应提高,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等组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逐渐显现,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家庭农场试点状况。
广东
广东家庭农场已经进入第二代发展模式,从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群体开始利用科技农业向大棚化绿色化无公害化的水培种植城市家庭农场发展模式,形成现代式家庭农场,解决了城市人口集中而极少种植地的问题,解决了城市主要靠从北方大量进口蔬菜的问题,使得城市人也可以吃上新鲜绿色无公害蔬菜。
福建
一、办家庭农庄思路:在市镇郊区养殖山珍野味,利用粪便种植新型水果、蔬菜(零成本),再修木屋、竹楼、蒙古包(投入少),发展野味馆、茶庄等。农庄独特的野猪宴、野鸡宴、野兔宴、野鹅宴及不施农药、化肥的新型水果、蔬菜,不但可使游客吃到鲜美、滋补的绿色野味,还可让游客参与狩猎、烧烤、加工珍禽标本,观看斗野猪、斗野鸡,野猪、野兔赛跑等惊心动魄、极富刺激性的节目,可吸引大量的游客。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把大力扶持发展家庭农庄作为中央的头号文,家庭农庄已成为符合国家政策又符合市场大趋势的项目。而如今生意难做、商店难开、办厂工人难招,成本上升,效益低下,竞争十分激烈。但据国家权威部门统计,农业已连续多年成为利润最高的行业。一些有眼光的投资者和企业,已从其他竞争激烈的行业中走出,转身在及家庭农庄中寻找商机,但又苦于无经验、无思路,对项目内容不清楚。
上海
上海市松江区自2007年推出家庭农场到2012年6月止,已发展到1173户,经营面积占全区粮田面积的77.3%,户均经营面积114.1亩,户均年收入10.1万元。
松江区所指家庭农场,是以同一行政村或同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家庭为生产单位,从事粮食、蔬菜种植或生猪养殖等生产活动的农业生产经营形式。发展家庭农场须坚持五大原则:农民自愿有偿原则、经营者自耕原则、适度规模经营原则、土地流转费合理适度原则、经营者择优原则。松江区的家庭农场试点被称为松江模式。
湖北
武汉市从2011年确定了"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模式",培育家庭农场99家,并下发《2011年家庭农场项目指南》,扶持资金354.7万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获得财政补贴3.58万元。2012年该市发展家庭农场68个,安排扶持资金210万元。
安徽
郎溪县农委从2009年起连续三年安排"全国农技推广体系示范县建设"项目资金共计90万元,在全县优选10个家庭农场,每年为每个农场投入项目资金3万元,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建设,以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河南
河南家庭农场发展已进入高潮,呈现出红红火火,欣欣向荣的景象!为培育和扶持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群体,西平县将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整合,制定专门的财政、用地、金融、税收、保险等优惠政策,通过项目倾斜、以奖代补等手段,对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给予优先扶持,积极解决投入大、融资难的障碍。
该县还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合同、规范土地流转过程,建立一套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切实保护流转双方的权益。截止2013年,该县土地流转规模已达25万亩,占全县耕地的20%[13]
山西
山西省农业厅日前出台关于认定家庭农场的暂行意见,困扰该省家庭农场发展的基础性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山西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有效界定家庭农场,是对其进行登记、管理、培育和扶持的基础。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认定主体和认定标准,各地家庭农场多处于自发状态,发展乏力。
山西省农业厅日前出台的暂行意见明确提出,由各级农经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庭农场的认定工作。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当是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以家庭承包和流转土地为主要经营载体,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比例要达到80%以上。同时应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其经营活动有比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并对其他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有示范带动作用。
这份意见还要求,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要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比如从事粮食生产的,小麦种植面积要在50亩以上,玉米、杂粮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从事养殖业的,生猪年出栏要在500头以上,蛋禽年存栏1万只以上等等。
家庭农场试点状况就介绍到这里,山西省家庭农场还需要每三年进行一次资格审核,不符合标准的将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