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凌海市:林权制度改革激活山林富裕农民

时间:2024-02-01 编辑:E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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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凌海市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对所有应参加改革的林地进行了合同完善,并对符合要求条件的地块进行确权发证,实现林权多种经济体制,完成了林权改革任务。

  凌海市应明晰集体林产权面积约51万亩,现已明晰产树47.7万亩,改革完成面积率为92.6%。其中确认面积21.6万亩,完善面积0.1万亩。全市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241个村有林改任务,参改农户12.6万户,其中参改人口130000人,外来承包166户,面积1.2万亩,农户参改率94%。全市共签订各类合同6532份,面积47.67万亩,其中确认合同3432份,面积46.26万亩,完善合同39份,面积669亩,新改合同3061份,面积1.41万亩。合同签订率99%。

  为了做好完成林地落界修边工作和加强对公益林的保护、经营、管理,凌海市抽调林场技术人员,参照航片、二调底图、国土资源规划图等数据,对该林业小班界线进行确认。认真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该入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面积35.5万亩,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0万亩。发放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258.6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47.5万元。

  截至目前,凌海市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都建立档案室,设立了林改档案。先后完成林权抵押贷款6户,贷款金额610万元。组建专业合作社4个、林业协会4个、联系会议制度1个、仲裁委员会1个为农民服务。完成林权证8300本,办证完成面积30178公顷。录入林权证3100本,面积10830公顷,办证率达90.8%以上。

  林权制度的改革突破了林业产业发展中的土地难题,推动了闲置林地的有偿流转,盘活了山上的存量资产,森林资源充分发挥了生态、经济和社会多重效益。既保护了林农的合法权益,也调动和解放广大林农经营森林的巨大潜能,延伸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释放效应”,激活了凌海业,富裕了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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