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全面完成了以“两退一围”为重点的一系列生态工程建设,全省森林覆盖率提升至40.82%,辽西北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按照国家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的工作思路,辽宁省委、省政府为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实现兴林富民,决定从2014年开始——辽宁启动千万亩经济林五年大计。
基地建设与后续产业同步规划实施
春节前后,辽宁省千万亩经济林建设对接和启动工作正如火如荼的有序开展,这是继“两退一围”工程后又一项重大林业建设工程。
日前,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辽宁省省长陈政高宣布,从2014年起,用5年时间,实施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其中今年完成200万亩。1月27日,辽宁召开全省林业电视电话会议,对工作落实进行专题部署。
辽宁省林业厅厅长奚克路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为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实现兴林富民而决策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全省林业的重中之重,要抓实抓好,奋力实现“开门红”。
五年大计 惠及民生
目前,辽宁经济林栽培总面积1443.17万亩,总产量达到711.46万吨,年产值287.01亿元。全省先后获得经济林地理标志产品认证14项、命名经济林之乡12个、拥有184家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涌现出铁岭平榛、丹东板栗、建昌良种核桃、抚顺平欧杂交榛、朝阳杏枣等一批名牌产业。随着林改的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迅速发展,已由林改前的24个发展到目前的2904个。
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的当下,新启的千万亩经济林工程不仅将改善辽宁经济林产业结构,还将形成新的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最终惠及生态民生。
为加强工程的组织领导,会议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将工程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安排专门机构,配备得力人员,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加快推进工程建设。
林业部门负责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财政系统负责资金筹措和管理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省林业厅成立了以奚克路厅长为总指挥的领导小组,下设产业处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8个工作组,全厅共抽调61名处级干部,分别编入8个工作组,每名同志负责1个重点县(市、区)的具体指导工作。此外,还配备了技术支撑组和宣传组。
工程建设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按照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验收的要求,确保质量与成效。
一县一业 科学管理
为切实加强全省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工作,省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千万亩经济林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一县一业”,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和优势,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实行重点示范基地建设和大面积造林相结合,发展名特优新、规模大、带动面广、发展潜力大、农民积极性高的经济林产业基地建设。加强冷藏、加工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形成基地生产、冷藏保鲜、仓储物流、产品加工与市场服务体系等产业化发展模式。
《通知》要求,要加强科技推广和服务工作,依托科研院所、院校和本地区的技术力量,加强经济林名特优新品种和丰产栽培技术的推广,提高科技水平。选派或外聘专业人员,对农民技术骨干进行培训,并深入到林间地头,把实用技术送到千家万户。
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方案和作业设计工作,加强质量监管。各市要严格按照相关既有的规程和在实践中已经得到推广的先进栽培方式,根据地区的不同地类,科学设置造林株数的上下限。要确保适地适树、良种壮苗,种苗要有“四证一签”,即: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许可证、林木种苗标签。做好造林前的整地准备工作,苗木运输、栽植过程中,要做好苗木保温、假植,采取有效的栽植技术措施和手段,确保苗木成活率。
典型引路 政策扶持
为加快推进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步伐,在实施过程中要培育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示范作用。每个县(市、区)重点示范基地要达到5-10处以上,占工程建设任务的10%以上。对各类重点示范基地、示范园,在政策、技术和资金上将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区域特点的示范乡镇(场)、示范村、示范大户,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典型的辐射、影响和带动作用。
在政策资金方面,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对经济林产业的政策资金扶持。省厅将整合中央、省财政资金,对纳入省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计划的各类新植经济林和低产经济林改造项目,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将按照补助标准给予资金补助。积极争取各类金融机构推行农户联保、信用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创新信贷产品,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加大扶持力度。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中来。
据测算,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将带动辽宁110万农户从事经济林生产,人均经济林年可增加收入7860元。对全省农民来说,这一工程有望实现年人均增加收入2300元。